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要求,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前准备情况
为保证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准备。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参加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四项教育”,进行了为期 X 天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读书班学习,切实加强思想发动,带头讲授了专题党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学中央、省市区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了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面向全区各政法单位发放的征求意见表上收到关于我个人的意见建议 X 条,我主动认领,诚恳接受。主持召开 X 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等意见建议,认真梳理问题和建议 X 条。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进入查纠整改环节后,与政法委其他 X 名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围绕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谈认识,围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谈政策,对照“顽瘴痼疾”结合自身实际谈问题,结合岗位实际谈个人工作打算,达到了找准问题、打开心结、消除顾虑的目的。四是进行了深刻查摆反思。根据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确定重点谈六个方面问题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对照党章党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六大顽瘴痼疾、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制订了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方面。
1.重视程度不够,片面认为乡村振兴就是经济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就是环境建设,公安机关只要稳住治安就是履行职责,没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平安建设主力军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力量的作用,迅速融入、全力护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重大战略,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助力全区乡村振兴。2.政策把握不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积极,对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识不深,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相关政策把握不准,不能很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待和处理新问题时,常用老办法、老经验。面对新形势下政法公安工作如何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等课题,准备不足,应对方法不多。3.思想认识不深,缺乏对乡村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问题的研究,学习不够深入,存在浅尝辄止的现象,精力更多的用在了公安业务的学习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的关系理解不深,认识存在脱节现象。
(二)宗旨意识方面。
1.群众立场不牢,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训词精神认识不深,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根基打得不牢,对“美丽乡村建设,群众得到什么”理解不透,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上,还没有完全从群众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出发,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没有更多的在职责范围内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如在行政案件处置和矛盾纠纷处置上,过于强调程序公正而忽视了结果运用,没有让当事人满意,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没有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2.政治格局不高,对“走在前列的主人翁”角色定位不准,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认识不到位,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认识不深刻。在乡村治理中未跳出公安业务范畴,站位低、格局小。如没有协调好社区警队、警务助理与街道网格员这几支队伍之间的关系,没有形成社区工作合力,没有打造出高新区的社区综合治理新格局。3.宗旨意识减弱,习惯于在办公室处理工作、解决问题,直接面对群众少,“四不两直”式的检查督导少,尤其是到矛盾纠纷多的重点乡村去得不多,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能力作风方面。
1.服务大局能力不足,工作具有局限性,日常多以公安工作为主,对党工委的其他工作缺乏主动性,对如何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想的少、做得少。如自己分管的、与乡村振兴战略休戚相关的基层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对政法综治部门的“全科大网格”建设督导不够,综治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助力、服务乡村振兴的效果不佳。2.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不够解放,眼界不够宽阔,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烈,存在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的问题。在工作中,习惯沿用老经验、老做法,默守陈规之意居多,求新求变不够。如“一村一警”工作,多是萧规曹随,跟着上级政策亦步亦趋,鲜有自我创新之举。3.深入基层频次不够,对工作安排部署多,督导检查少;对接上级多,走访一线少。特别是对担负乡村治安工作的派出所,关心关爱不够,加之警力紧张无法进一步为派出所增加警力,客观上导致一线民警出警多、压力大,影响了队伍的战斗力。
三、原因剖析
(一)政治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论述学习不够深入,缺乏思考,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充分发挥政治理论的指导作用;日常学习多是为完成任务而进行,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同时,学习的广泛性也不够强,存在“功利性”,书到用时才拿起,导致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新理论理解不透。
(二)理想信念“不牢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的训词,也是我们公安民警安身立命的根本遵循。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不深,有时会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加之心理上存在“干好本职工作就行”的思想,使得认识上出现麻痹和松懈,在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方面。距离党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
(三)群众立场“不坚定”。自己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主要原因还是群众立场不牢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深刻内涵是什么,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识树得牢不牢,有没有染上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习气,这些都没有自觉、深入地去思考。民主生活会上,也以谈工作为主,很少剖析个人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开诚布公地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
四、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总书记关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学习、获取真知、汲取动力,不断凝神聚力、服务发展,着力解决“身体进入新时代,思想还停在过去时”的问题。
(二)坚定党性,脚踏实地。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扎实、务实和踏实的作风,做到实事求是,将精力集中到解决当前影响乡村振兴的社会治安瓶颈性问题上来,确保每项工作都能见底到位、落地见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深入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包村联企创满意”等活动开展,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上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困难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三)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切实当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护航者和推动者,引导全体民警当好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个字”训词精神的实践者,在**等重点工作上再用力,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上再探索,真正做到靠前一步,主动转变作风、破解难题,推动公安业务与乡村治理各项工作争先进位、落地见效。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