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方案 (法院篇)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决定从4月1日起开展查纠整改环节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弘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力,发挥组织查处的威力,提升顽瘴痼疾整治的效力,强化组织保障的合力,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提高法院队伍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任务目标
把查纠整改作为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引导、以“被查从严”倒逼,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
三、方法步骤
(一)强化自查自纠
1. 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必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必谈。
2. 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规、法律法规、警规警纪,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作为必查重点,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3. 加强核查并兑现政策。依法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厘清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明确处置流程,强化政策攻心。对干警个人自查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干警主动交代问题的,移交纪委监委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对符合从宽条件的,及时作出从宽处理。
(二)强化组织查处
1. 开展举报线索核查。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工作。根据职能分工,对收集的线索依法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2. 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全国教育整顿办、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和交办线索,“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线索核查。
3. 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采取多种评查方式,对2018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评查,重点发现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从中深挖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各部门开展本部门案件自查工作。
4. 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统筹建立信访案件总体台账,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评查。对未化解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现息诉息访。
5. 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加强全院网络数据共享,围绕顽瘴痼疾大起底、执法司法问题大清查等内容,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分析排查。重点包括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情况,以及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司法问题。
6. 开展队伍建设巡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本院各部门和基层法院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等方面情况,梳理发现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及时整改意见。
7. 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重大案件线索,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必要时采取领导包案、异地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做到深查真查、水落石出。
(三)强化专项整治
1. 确定整治内容。按照“5+2+N”模式,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基础上,将影响法治化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和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
2. 查清顽疾底数。全面摸排本院和干警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3. 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法院服务群众水平。
4. 推进抓源治本。从违纪违法干警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成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查纠整改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五看”:一看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看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看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四看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五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时限和检验标准。要针对政策宣讲、事项填报、重点核查、问题清查、专项整治等主要任务,逐项建立表格台账和责任审签把关制度,实行挂图作战、跟班督导、限时办结,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做好数据统计,按时报送。
(二)准确把握政策。要认真学习、充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试行)》,领会政策实质、加强政策引导、推进政策落实、严格政策兑现,把握从宽从严尺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 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持续报道教育整顿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展示全市法院正风肃纪的坚 定决心。对自查自纠、清查处理工作不作过多过细报道,对重大敏感违纪违法案件实行审批发布,及时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
(四)各基层法院要根据同级党委的具体要求,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方案,报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