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范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范文

  意志在执着和向往中坚强,思想在挫折和坚定中跃进,人生在失败和反思中成长,精神在读书和品味中发光。把自己置身书的国度,让精神暖暖地发出灿烂的光芒。以下“《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由小编整理发布,欢迎阅读参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1960年美国女作家哈铂?李发表的长篇小说,被誉为美国当代经典文学作品,曾获普利策小说奖。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听,与人无害的鸟,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

  本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单从题目上看,我们也许会猜测书的内容是有关怎样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读完却发现书中关于知更鸟仅用了一点点儿笔墨,就是“弹无虚发”的主公阿蒂克斯.芬奇给孩子们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读完全书,细细品味,却发现“知更鸟”的故事贯穿了这部小说的全文,因为小说中有许多人物都与知更鸟有着同样的命运,虽然他们什么坏事都没做,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比如:人们眼中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就是一只知更鸟,他虽然足不出户,却成了孩子们童年的恐怖象征。实际上,他的怪异也只是不符合小镇上大多数人的逻辑,但是他是善良的,不仅送孩子们礼物,最后还救了杰姆。黑人汤姆.鲁滨逊也是一只知更鸟,他勤勤恳恳,却被人诬告强奸,因为不忍被诬陷,选择逃跑而被击毙。另外,本书从写法上看,儿童视角也使其呈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意义和格调。

  小说共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叙述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梅岗镇,斯库特和哥哥杰姆,还有一个名为迪尔的男孩对古怪、足不出户的邻居阿瑟?布?拉德利既着迷又害怕。梅岗镇的大人们也不愿谈论拉德利,多年来,很少见过他。孩子们对所传出的有关他的谣言和他隐居的深层原因充满了猜测与想象。第二部分主要叙述法院指定作者的父亲阿提库斯?芬奇为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汤姆?罗宾逊被指控殴打并强奸白人鲍勃的女儿。阿提库斯?芬奇竭力找到了汤姆无罪的证据,并将事实真相摆在所有陪审员和小镇居民的面前,但陪审团依旧对汤姆做出了有罪的裁决,被冤枉的汤姆在判决当晚试图逃跑而被击毙。

  将本书的两部分有机贯穿起来的一个重要人物,就是使本书充满神秘色彩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在第一部分中,作者首先提到了他,但他却从未正面出现过,在第二部分的最合,他终于出现了,并在恶人鲍勃的刀下救了作者和他的哥哥,但作者很快就告诉读者,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阿瑟?布?拉德利,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像空间。

  全书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以及她相对稚嫩的语言,委婉地揭露了当时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美国黑人的艰难辛酸生活,有着一定的政治色彩。

  但是我读该书,却更多地从对芬奇一家人的工作、生活、交流的细腻的描写中,读出了浓浓的家庭教育的味道,更重要的是从父亲阿迪克斯.芬奇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温柔的力量。

  父亲阿迪克斯.芬奇是当地的律师,妻子早逝,他带着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一起生活。他爱孩子,既不过于严苛,也不爱至宠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他更注重言传身教的力量。阿迪克斯.芬奇,是芬奇家族的一员,却很少跟孩子强调所谓的家族荣耀,他想让孩子们成为他们自己,而不是家族的附庸。他是当地的议员,在案件诉讼上,秉承真理,保护了黑人的利益。在当地,他颇受人尊重。尽管,很多人因为偏见,不能接受他为黑人辩护的事实,但是更多的人,还是表示钦佩。他是神枪手,却从不炫耀。

  作为女孩的斯库特一点也不淑女,整天跟着哥哥杰姆还有外地来的好朋友迪尔两个男孩子在一起玩儿。在闭塞的小填居民眼里,一切不符合他们习惯的行为都是怪癖。所以斯库特的言行受到了姑姑及梅科姆镇有些居民的非议。但是父亲阿迪克斯.芬奇对于女儿的言行给予了理解和默认,他每天在家中休息的时候,总是会陪着孩子看书看报或者陪孩子们玩耍,让孩子可以像孩子一样玩耍、想像和思考。

  作为律师阿迪克斯.芬奇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私下里,他都始终对人恭敬有礼,用自己的行动维护黑人的正当权利,赢得了孩子们的尊重。也正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自己的坚持,他宁愿冒着被伤害的风险,也要坚持自己的正义为,为汤姆?罗宾逊做辩护。哥哥杰姆渐渐长大,身上绅士的气质也逐渐显露,他最后为了照顾好妹妹而受伤,也是父亲带给他人影响。

  小镇上的人家常常夜不闭户,但是拉德利却总是紧锁房门,这引来了很多闲言碎语。哥哥杰姆根据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和左邻右舍的传言,拼凑出一幕满是哀伤色彩的短剧来,他们模仿身边的人,像一个大一样去说些稀奇古怪的话。聪明的父亲阿迪克斯早就猜到孩子们在做什么,也想到孩子们也许会因为调皮而惹出一些麻烦,但是他还是放心地让他们出去玩儿,只是在关键的时候,教以做人的道理。

  阿迪克斯的很多话,都给孩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也深刻地体现了父亲阿迪克斯本身的个人魅力。比如,关于勇气,他对孩子们说:“我想让你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勇气不是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而是当你还未开始时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关于孩子提出的尴尬问题,他对自己的妹妹说“如果一个孩子向你提问,你回答他就好,不要反应过度。孩子就是孩子,但他们会比大人们更快发现你在逃避。逃避会让他们感到困惑。”在孩子们处于愤怒或面临挑衅时,他教导孩子:你只需要把头高高抬起来,把拳头放下。不管人们对你说什么,都别让他们惹你发火。试着改变,试着用头脑击败他们。”

  我们的很多父母,都在苦恼于教育孩子的方法上,却很少有人真的反思过自己的言行。读了这本书,从父亲阿迪克斯身上,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心平气和的力量,那是一种最温柔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在教育引导孩子方面,是决不容忽视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经济大萧条期间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梅科姆镇为中心,对这个小镇上人们生活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进行了描述,小孩子的日常生活、大人们的工作、妇女们的家庭聚会、家族之间的对立以及黑人与白人的不公平待遇都在书中被展现的一览无遗。全书以杰姆和斯库特两兄妹的成长经历为线索,描写了杰姆十到十三岁(斯库特六到九岁)这三年之间小镇上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在这三年中,杰姆和斯库特在风雨中成长,有爱、有恨、有希望。

  当谣言遇上小孩子的好奇心,会怎样呢?

  拉德利一家人和镇上其他人鲜有往来,加上老拉德利先生的儿子犯事之后被他带回家就再也没有被人看到走出来过,人们只是偶尔看到拉德利太太在院子里浇花。拉德利家的大门似乎永远都是闭着的,于是拉德利一家在小镇上被传了很多谣言,比如夜间出来窥视他人私生活,将儿子绑在床上毒打等,人们都称呼拉德利先生为怪人拉德利。正处于童年脑洞大开时期的杰姆和斯库特,总喜欢讨论怪人拉德利及其家人的日常,他们在怪人拉德利门前恶作剧,想引起怪人拉德利的注意。邻居家亲戚的孩子迪尔的加入,更是让他们的破坏行动更加猖獗。他们晚上潜入拉德利家,试图给怪人拉德利送信,邀请他跟他们三个人聊天,结果被发现,拉德利先生朝天开枪,本可以抓住三个孩子却放他们走了。类似的事件有很多,他们上演话剧,将谣言逐一编排,可想而知,他们肯定对拉德利一家产生过困扰,怪人拉德利定是个十分善良、包容心极强的人。故事总是充满戏剧性,小说的最后,怪人拉德利救了杰姆和斯库特的性命。

  有时候人们躲在家里不出来,只不过是想脱离外界的纷争,不虚意迎合污浊的世界,应该没什么错吧?然而,就是这样,跟镇上人来往极少的拉德利先生就成了“怪人拉德利”!孩子们对怪人很好奇,成人们对怪人很鄙视。

  坚持心中的正义,即便不被众人理解

  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很多美国白人时至今日骨子里仍然看不起黑人,虽然肯尼迪政府于1961年就颁布了平权法案。杰姆和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律师,他伸张正义,为所有人尽力辩护,即便被辩护的对象是黑人。镇上有个白人尤厄尔的女儿控告黑人汤姆强奸,大部分人对此案件并不怀疑,但是阿迪克斯被法官指定为这个黑人辩护。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不认为黑鬼们是什么好人,除了阿迪克斯不这么认为。案件的真相是,这位白人家整个家族都不招人待见,他的孩子们并没有什么朋友,十九岁的大女儿引诱黑人被拒绝,被其父亲发现之后,被毒打一段,反过来控告黑人强奸自己。阿迪克斯尽力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镇上的人都觉得阿迪克斯疯了,为一个黑人这么尽心尽力,杰姆和斯库特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别人对自己父亲的议论。然而悲剧还是发生了,在阿迪克斯快要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当事人被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想必这位黑人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白人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他就这样上了黄泉路。小镇上的黑人对阿迪克斯一家人都十分尊敬,阿迪克斯也让笔者十分敬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在世间何其少!

  善良和正义是有代价的,杰姆和斯库特险些丧命

  最近经常看到一些推送文章,提醒人们不能盲目的善良,善良要有原则、有底线。阿迪克斯的善良并不是盲目的,他坚守着心中的信念,在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上缓慢地前行。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杰姆和斯库特也越来越理解自己的父亲,觉得他说的很多话虽然过于简洁,但是传达的道理却意味深远。上段中写到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自那件事情之后,读书笔记控告黑人的当事人的父亲尤厄尔便对阿迪克斯怀恨在心,多次扬言要毁掉他。于是在当年的万圣节晚上,他尾随从学校回家的杰姆和斯库特,斯库特由于穿着表演的服装因祸得福受了轻伤,杰姆在与尤厄尔的搏斗中受重伤,并且一只手臂骨折。在这场搏斗中,怪人拉德利登场,救了杰姆兄妹。是不是有一些不可思议!原来,怪人会在被需要的时候出现,从那之后,每次路过怪人拉德利家,杰姆兄妹总是为他们曾经的所作所为感到无比愧疚。

  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能真正关心黑人并对黑人一视同仁的白人少之又少,阿迪克斯是正义和善良的化身,他的所作所为定能对年少的杰姆和斯库特产生深入骨髓的影响。《杀死一只知更鸟》虽然讲述的是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却可以理解为美国社会的缩影,各个阶层之间是存在鄙视链的,有的阶层以贵族自居,有的阶层由于贫穷远离人群独居,但是人们生活在世界上本身就是平等的,所谓的不平等很多情况下是弱势群体不敢维护自己的利益导致的吧。几个世纪之前,伏尔泰、卢梭等先贤就发表“人生而平等”等的言论,几个世纪之后的人们依然愚昧无知,认为自己天生高人一等或者矮人一截!

  艾迪克斯曾经说过,千万不要杀害知更鸟,知更鸟除了为人们歌唱,不会做对人们有害的任何事情。世界上知更鸟有千千万,猎人们真的舍得不开枪吗?在这种:只如初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不,我们不会胜利,一百年来从来都没有过的。 ―――题记

  人之所以呼吸是因为逼不得已,读书也是这样。看这本书是在2016年的1月,然而作者哈勃李去世是在2月份,很庆幸能够早早的读它。

  小说反映了大萧条背景下美国民众的普通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这些偏见让无辜的人遭受莫须有的灾难,黑人罗宾逊成为这种偏见的牺牲品。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良心责任与仁慈的光芒。他积极地为黑人辩护,总是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但他依旧选择正义。令无数的人为他站立,鼓掌,欢呼。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只有违背良心的准则可以不遵守

  是的,主人公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做人应有的品质和精神。不应该因为别人的偏见就放弃和退缩,他用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坚持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

  武力不是拿来炫耀的

  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 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主人公的女儿)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都能做一个美好的人。

  其实,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差劲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世风日下”的不正义现象。比如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 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你往我的奶粉里加点三聚氰胺,我往你的酸奶里放两双皮鞋...在义与利面前,人们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利。没办法,现实总不会像歌词唱的那么好听。

  有种善良叫做正义,需要人们的维护。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

  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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