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第六十五章

[春秋战国] 老子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德经·第六十五章》译文

  古代善于用道治国的人,不会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质朴敦厚。人民之所以难于统治,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就必然会危害国家,成为国家的灾祸;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不同,而有所舍取就是一种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远,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

  《德经·第六十五章》译文二

  古代善于为道的人,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就必然会危害国家,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是一个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远,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

  《德经·第六十五章》注释

  1、明民:明,知晓巧诈。明民,意为让人民知晓巧诈。

  2、将以愚之:愚,敦厚、朴实,没有巧诈之心。不是愚弄、蒙昧。此句意为使老百姓无巧诈之心,敦厚朴实、善良忠厚。

  3、智多:智,巧诈、奸诈,而非为智慧、知识。

  4、贼:伤害的意思。

  5、两者:指上文“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6、稽式:法式、法则,一本作“楷式”。

  7、与物反矣:反,通返。此句意为‘德’和事物复归于真朴。

  8、大顺:自然。

  《德经·第六十五章》评析 

  本章主要讲为政的原则。有一种观点认为,从本章和下一章的内容看,老子这部书的性质,一言以蔽之,是谓“君人南面之术”。也就是说,不外乎为统治阶级出谋划策,而且谋划的都是阴险狡诈之术。对于这种观点,我们不敢苟同,我们的看法将在本章评析中详述。

  本章有“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数句,从文字的表面意思上去看,很容易得出“为统治阶级出谋划策,而且谋划的都是阴险狡诈之术”的结论。自古及后的封建统治者对人民群众实行“愚民政策”,与老子“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不能说毫无干系,但并不能得出直接的结论。因为就老子的本意来讲,他绝对不是为迎合统治者的需要而提出一套愚民之术的。有的学者说:“他是愿人与我同愚,泯除世上一切阶级,做到物我兼我的大平等,这样自可减少人间的许多龃龆纷争。”(张默生《老子》第60页)也有学者认为,老子的愚民思想,后来被法家所吸取,成为越来越荒谬的愚民政策;而且一脉相承下来,要对形成以阿Q精神和不怒、不争为特点的国民性负责。对于这种论点,我们不能同意。正如陈鼓应所说,“老子认为政治的好环,常系于统治者的处心和做法。统治者若是真诚朴质,才能导出良好的政风,有良好的政风,社会才能趋于安宁;如果统治者机巧黠滑,就会产生败坏的政风。政风败坏,人们就相互伪诈,彼此贼害,而社会将无宁日了。居于这个观点,所以老子期望统治者导民以‘愚’。老子生当乱世,感于世乱的根源莫过于大家攻心斗智,竞相伪饰,因此呼吁人们扬弃世俗价值的纠纷,而返朴归真。老子针对时弊,而作为这种愤世矫枉的言论。”(《老子注译及评价》第315页)对老子“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主张,陈鼓应先生有深入切实的评价,这个评价极为中肯。老子希望人们不要被智巧、争夺搞得心迷神乱,不要泯灭原始的质朴、淳厚的人性,要因顺自然,而本章所讲的“愚”,其实就是质朴、自然的另一表述词句。

老子

老子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籍贯也多有争议,《史记》等记载老子出生于楚国 或陈国 。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与庄子并称“老庄”。后被道教尊为始祖,称“太上老君”。在唐朝,被追认为李姓始祖。春秋末年,天下大乱,老子欲弃官归隐,遂骑青牛西行。到灵宝函谷关时,受关令尹喜之请著《道德经》。老子传世作品《道德经》(又称《老子》),是全球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

老子的著作

查看更多

相关诗词

热门诗词